各处室、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1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申报及认定时间
个人申报工作从今天开始。校级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
二、认定对象
全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公共课教师和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人员,以专业课教师身份参加认定(注意:以所教课程所属的专业申报)。
三、认定要求
根据《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的条件逐级审核推荐。申请认定各级别“双师型”教师的人员需满足认定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岗位实践的相应要求。
特别说明:
1.初次认定结果通过后,初级“双师型”教师满2年且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认定中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满2年且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认定高级“双师型”教师。申报高一级的时间间隔为2年,例如:今年申报初级,到2025年才具备申报中级的资格(间隔2年)。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可自主选择申报等级,但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级别。
2.根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政策:“‘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5年重新认定一次,超过有效期的《双师证》自动作废,需要按照新的条件重新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对于2019年获得中职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证书人员,目前尚在有效期内,可按照认定要求,提供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只视同为中职学校中级“双师型”教师,不能视同为高职学校的中级“双师型”教师,且后期只能参加中职相关“双师型”技能考核及培训。
因此,学校2015至2019年间取得的中职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证书已经全部过期,目前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需按要求参加本次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所有上传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原则上要求业绩材料近五年内,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近十年内),超有效期不能通过审核。
四、认定程序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为省级、校级两级管理,学校人事处负责校级审核管理工作。
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教师个人申报。教师注册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rz.ghlearning.com/)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在系统首页“双师认定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同时在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填报方法及流程可参考《操作手册》(附件2)。
教师个人申报时间与校级管理员审核时间同步进行,4月28日申报系统关闭,同时校级审核结束。
(二)审核推荐。教师个人按照《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附件3)逐项申报,校级管理员按此说明进行审核并提交上级终审。
凡需加盖学校公章的材料,本周五(4月21日)下班前向对应职能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盖章。
(三)复核认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条件标准复核申报材料,复核合格者,经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颁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电子证书。
四、其他
按照上级要求,在申报认定工作中违规或弄虚作假将追究责任。
联系人:黄炜 (校级管理员) 56189099
刘守川(教务处) 56189089
李静(教育教学研究室) 56189068
附件:
1.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教师双师认定操作手册—教师版》
3.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
人事处 教务处 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