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谈话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4日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谈话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对教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动态,提醒教职工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谈话制度。
第二条 谈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以“依法治教、人本治学、厚德为师”为重点,全面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章 谈话原则
第三条 实事求是。谈话内容应根据学校各阶段的发展现状,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切实达到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的作用。
第四条 关心关爱。谈话应充分体现对教职工的尊重和关心关爱,引导和促进教职工的成长和发展。
第五条 适时有效。谈话不夸大、不指向,以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确保谈话的时效性。
第三章 谈话对象与内容
第六条 谈话对象。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新入职教师、重点岗位教师。
第七条 谈话内容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爱岗敬业,把职业教育作为神圣的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工作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之事。
3.遵纪守法,严守规矩,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纪律,时刻提醒自己、管好自己,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4.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教育学生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5.严谨治学,钻研业务,以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为己任,主动学习,主动发展,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廉洁从教,不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家长索取钱物、土特产等,不擅自向学生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和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之间的各种关系。
8.自尊自爱,严于律己,做到言不失师风,仪不失师表,行不失师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9.团结合作,与同事和睦相处,不造谣生事、匿名诬告,不相互攻击,恶语伤人。
10.其他涉及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 谈话方式与频率
第八条 谈话方式。谈话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集体谈话主要针对普遍性问题进行,个别谈话则针对具体问题或个别教师进行。
第九条 谈话频率
1.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师德师风谈话。
2.对于新入职教师,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进行首次谈话。
3.对于重点岗位的教师,应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谈话。
第五章 谈话程序
第十条 谈话准备。谈话前,应充分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谈话目的和重点,准备必要的谈话材料。
第十一条 谈话过程。谈话应以平等、友好的方式进行。谈话过程中,应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价。
第十二条 谈话记录。谈话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谈话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谈话内容等。谈话记录应作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的一部分。
第十三条 后续跟进。谈话后,应根据谈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进和督促整改。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定期进行复查。
第六章 责任与监督
第十四条 责任分工。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师德师风谈话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各分管(联系)领导每学期要对所分管(联系)的中层干部进行一次师德师风工作谈话。
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学期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教师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工作谈话。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于收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举报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